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admin-ysyty   发布时间:2023-10-18  阅读数:257

关于2023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生体质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以下简称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现就学院在校学生的体质测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1月11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023年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二、测试地点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中心区田径场、南区食堂二楼体育馆。

三、测试内容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50米、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男)、 800米(女)。

四、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本系学生准时到达测试地点进行测试,凡因学生个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测试,不予补测。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测试者由所在系统一办理请假手续(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签字、盖章),交至艺术与体育系教学科研办公室(南区文法楼103室)备案。

2.测试按照学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制度执行。

3.参加测试的学生应着运动服、运动鞋。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勿在空腹、饱腹状态下进行测试,测试中学生必须遵守测试的相关规定,服从测试工作人员安排,不得佩带项链、手表等易造成伤害的物品。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4.凡因伤、病或残疾申请免予测试的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或由所在系出具证明材料(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签字、盖章),并填写《国家学生体质测试免试申请表》(附件3)由系汇总,测试开始前一天交至艺术与体育系教学科研办公室(南区文法楼103室)办理免测手续。学生如在测试中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由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并办理“免测”手续。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测试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评选,毕业时测试成绩可记为及格,但不评定等级。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 亮  

联系电话:0951-2062015

 

 

附件1: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3学年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

附件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3学年学生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3:国家学生体质测试免试申请表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艺术与体育系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1: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3学年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方案.pdf

附件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3学年学生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pdf

附件3:国家学生体质测试免试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