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3-19 阅读数:307
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补测工作(以下简称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现就学院在校大学生的体质测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4月5日全天(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二、测试地点
三、测试内容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50米、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男)、 800米(女)。
四、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本系学生准时到达测试地点,凡因学生个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测试,不予补测。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测试者由所在系统一办理请假手续(系总支书记签字、盖系党总支章),交至艺术与体育系教学科研办公室(南区行政楼209室)备案。
2.测试按照学院《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制度执行。
3.参加测试的学生应着运动服、运动鞋。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勿在空腹、饱腹状态下进行测试,测试中学生必须遵守测试的相关规定,服从测试工作人员安排,不得佩带项链、手表等易造成伤害的物品。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4.凡因伤、病或残疾申请免予测试的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或由所在系出具证明材料(系总支书记签字、盖系党总支章),并填写《国家学生体质测试免试申请表》(附件3),到艺术与体育系教学科研办公室(南区行政楼209室)办理免测手续。学生如在测试中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由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并办理“免测”手续。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测试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评选,毕业时测试成绩可记为及格,但不评定等级。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 亮(13723302343)
陈 娜(15769693635)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艺术与体育系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