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急预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5-24 阅读数:436
为维护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院应急防范能力,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在指挥中心 领导下,成立分类处置领导小组:
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指挥中心
总 指 挥:赵晓瑞 郭少新
副总指挥:吕海军 刘伯川 赵永生
成 员:王学红 李海峰 贾述道 白雪军
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学红
分类领导小组
1.信息与协调小组
组长:吕海军
成员:刘伯川 赵永生 王学红 李海峰 贾述道
白雪军 席 博 马小林 冯 欣 田 波
职责:
(1)收集、汇总各类涉黑涉恶、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信息,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汇报。
(2)监控校园网络和校内广告宣传栏,及时删除、消除各类有害信息。
(3)定期召集相关人员分析学院存在的风险,形成风险预测报告,供指挥中心决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根据指挥中心命令,协调相关部门共同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
(5)负责发生涉黑涉恶事件的报道工作,要根据指挥中心领导的指示精神,把握好宣传的范围和尺度,并做好宣传器材的安装、控制工作。对出现负面舆情的处置。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在上级机关的指导下,快速反应,及时应对,防止舆情蔓延。
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潘一贤
2.安全稳定小组
组长:赵永生
成员:李海峰 贾述道 何振华 白雪军 刘亚兵
职责:
(1)利用公开和秘密渠道,及时搜集、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反映,重点搜集对涉黑涉恶事件的态度、涉及校园进行宗教活动的动向、容易引发事端的情况信息,为指挥中心和公安、国安提供决策依据。
(2)做好与上级及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及时向指挥中心、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汇报情况。
(3)做好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管控指挥工作,维护校园秩序,并及时向上级反映现场情况。
(4)协助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对涉嫌违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办公室主任:高 宁
3.校园欺凌处置小组
组 长:吕海军
成 员:贾述道 白雪军 李 端
职责:
1. 摸排学生群体中潜在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避免产生校园欺凌事件。
2.组织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等建立信息网络,及时发现校园欺凌现象的苗头和对已经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及时上报并报学院扫黑办。由扫黑办向教育厅扫黑办和西夏区扫黑办报告。
3.对已经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会同保卫处赶赴现场予以制止,并搜集、保存证据,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4.做好善后工作,避免事态持续发酵。
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办公室主任:李 端
4.“校园贷”“套路贷”“电信诈骗”等不良网络信贷处置小组
组 长:吕海军
成 员:贾述道 席 博 马小林 李 端
赵 蓓 马东峰 徐瑞媛
职责:
1.教育学生认识“校园贷”“套路贷”“电信诈骗”等不良网络信贷的危害性,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普及金融知识,增强识别金融诈骗的能力。
2.摸排学生中“校园贷”“套路贷”“电信诈骗”受害情况,参与“校园贷”“套路贷”情况,及时上报扫黑办及上级有关部门。
3.配合公安等机关调查处理,做好受害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止发生恶性事故。
4.配合家长做好善后工作,消除隐患。
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办公室主任:李 端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在校园内发生或在校外发生黑恶势力干扰学院 的教学正常秩序和侵害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各类案件。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学院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把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涉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诱发事端的各种因素。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党委和学院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分类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类应急领导小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学院部门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不断引进先进技术设备,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和设施,提高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此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和教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涉及黑恶势力侵害的综合素质。
四、应急处置程序
1.信息报告。事件发生在场工作人员或第一得到信息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刻向上级报告,扫黑办同步将情况报教育厅扫黑办及西夏区扫黑办,在半小时内上报事件基本情况,并在处置过程中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在事件发生现场的工作人员在向上报告的同时,要立即开展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应急响应。发生涉及我院的重大突发事件,先期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接报后要立即启动本预案。
4.预案启动后,相应的领导小组必须立刻赶赴现场开展工作,成立现场指挥机构。根据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在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必要时请求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支援。
领导小组可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收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和其他控制措施;
(3)组织人员抢修被破坏的交通、通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校园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
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护措施;
(4)禁止或者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学院自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启用政府在我院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6)组织教职工及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命令学院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参加救援;
(7)妥善处理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对暴力阻碍救援行动的人员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
(8)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5.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6.善后处理。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做好抚恤、补助或补偿;
7.调查与评估。要对发生在校园内的涉及黑恶势力、组织行为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稳妥进行调查评估;
8.信息发布。对在校园发生的可能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的重大 涉黑涉恶事件,在请示上级机关同意后,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客观、准确的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避免谣言混淆事件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