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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4-07 阅读数:452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部门公文
创新创业中心〔2021〕 10号
关于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主持人、指导教师:
根据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进度安排,现将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一)2018年立项的国家级、区级延期结题的大创项目。
(二)2019年立项建设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2020年立项建设的国家级、区级、院级“大创”项目研究期限1年及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
(结题验收项目见附件1、不含申请提前结题项目)
二、中期检查对象
(一)2020年立项建设的研究期限为2年的国家级、区级“大创”项目。
(二)2019年、2020年立项的大创项目在此次结题验收中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中期检查项目见附件2,不含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
三、结题验收、中期检查、提前结题所需材料
(一)结题项目提交《大创项目结题报告》纸质文件(一式3份,正文字体:4号仿宋,附件3、4,注意区分院级项目结题报告)。
(二)电子文本1份请发至指定邮箱,请按照“立项年度+区级/院级+主持人姓名”给邮件命名。
(三)结题成果1份:结题成果须使用统一封面(见附件5)、论文(已经发表的论文附期刊封面及目录)、研究报告及产品设计图(最好是A4幅面)、说明书(概括设计思路、工艺流程及参数),制作的产品及图片等,结题成果封面按照结题报告封面制作,按顺序装订。
(五)中期检查项目提交纸质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6,一式2份)。
(四)结题、中期检查所需纸质材料、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15-19日交至创新创业中心A201。
(六)项目提前结结题徐提交纸质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提前结题申请表》(附件7),提前结题申请须在4月12日前交至创新创业中心A201,并按照以上结题要求提交结题相应材料,并做好结题准备。
(七)申请延期结题项目须在4月12日之前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8),并按照以上中期检查要求提交项目中期检查相应资料,并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准备。
四、检查、验收形式和程序
(一)结题验收、中期检查暂定采用答辩形式,分为项目主持人汇报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答辩内容制成PPT文件,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评委提问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二)凡不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参加答辩验收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并收回启动资金。
五、结题验收时间及地点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
截至时间:4月19日 15:00
地点:学院创新创业中心A201
温馨提示:由于疫情原因,校园限制校外人员进入,已毕业项目负责人,可委托指导教师代交纸质版材料。
结题答辩、中期检查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
联 系 人:常婷
联系电话:0951—6827506
附件: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一览表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区级、国家级)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院级)
结题成果封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书
大创项目提前结题申请表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创新创业中心
2021年4月7日
创新创业中心
2021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