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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度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4-12 阅读数:600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部门公文
创新创业中心〔2021〕12号
关于组织2021年度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答辩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创新创业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和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进度安排,经学院创新创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232个项目进行初审后,最终推荐90项项目(见附件1)进入立项答辩环节,现将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形式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答辩采用项目负责人汇报(5分钟内)、评委提问(3分钟)方式进行。
评审组根据项目评分由高至低依次推荐为国家级、自治区级、院级项目。
二、时间安排
答辩时间: 2021年4月14日 14:00
(请项目负责人提前30分钟将PPT存储在答辩主机上)
答辩地点
A组:中心区305
B组:中心区307
C组:中心区309
(分组见附件1)
其他
未按要求参加结题答辩者视为放弃项目。
联 系 人:常婷
联系电话:6827506 (7506)
邮箱: 372291477@qq.com
附件:1.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答辩一览表(A、B、C组)
创新创业中心
2021年4月12日
创新创业中心
2021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