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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关于抓好三项重点工作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11-21  阅读数:187

 根据自治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抓好三项重点工作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宁教创先发〔2010〕2号)、《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宁大党发〔2010〕27号)和《关于抓好三项重点工作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宁大党发〔2010〕70号)精神,现就学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突出抓好“公开承诺”、“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三项重点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的意义
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我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突出抓好“公开承诺”、“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三项重点工作,是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有效载体和具体体现,是服务师生、加强学校基层组织建设、丰富组织活动的重要形式,对改进党组织和党员的作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具有重要意义。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回应师生群众期盼,围绕中心工作创先进,立足本职岗位争优秀,不断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
二、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学院中心任务,根据本支部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认真做好三项重点工作,让师生群众得到实惠。
(一)突出抓好公开承诺,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服务群众的动力
要以服务师生、解决师生实际困难为目标组织开展公开承诺。公开承诺以党支部为单位,分为教师公开承诺和管理人员公开承诺。公开承诺要把握好以下环节:
 一是提出承诺。各党支部要根据各部门的职能特点,教师党员可根据“师德师风建设”、“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教学质量推进年”相关内容要求开展承诺。管理人员可根据“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教学质量推进年”、和本部门、本人岗位职责开展承诺,通过设立“共产党员示范岗”等,丰富承诺内容和形式。承诺的内容必须与学院建设发展和广大师生的实际需要相结合提出具体、可行承诺事项。“师德师风”建设包括进一步严格课堂纪律、创精品课程、义务为学生作辅导等方面。各党支部根据学院教学质量推进年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内容制定承诺。承诺事项确定后,要填写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的承诺书。各党支部要对所属党员提出的承诺事项认真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承诺事项是否围绕中心、立足本职、贴近实际,能否看得见、摸得着、让师生群众受益。
 二是公开承诺。各党支部要征求广大师生对承诺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党支部和党员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完成时限、履行措施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幕和校园网进行公布,让师生群众广泛知晓,进行监督。
三是履行承诺。各党支部要强化履行承诺过程的管理监督,把履行承诺与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任务相结合,切实兑现对师生群众的承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所属支部和分管联系的系的党员定期走访,及时监督党员履行承诺情况,帮助解决困难。
四是评议承诺。承诺任务完成后,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各党支部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各党支部要对所属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要把评议承诺与学期考核结合起来,在组织生活会、学期考核和年终述职时充分体现。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幕、校园网、教职工大会、学生大会等说明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并组织满意度测评工作。对承诺事项落实好、师生满意度高的,要激励表彰;对承诺事项落实不好、师生群众意见较大的,要区别情况、审慎处理。
(二)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作风建设,准确了解师生群众的新需求、新期盼、新困难,及时跟进抓紧办理,积极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师生群众看到服务新变化,充分感受到党的温暖。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增强服务意识。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广大党员、职工进一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特别要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有效融入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以服务师生群众、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让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学识魅力和人格魅力感染学生,真正成为博学多才而又道德高尚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二是深入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要结合学期和年度考核,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自查自纠;组织师生群众代表召开一次座谈会征求意见;到所在支部、联系的系及业务相关单位、部门征求一次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党员结合岗位职责提出一项服务承诺,各党支部根据群众反映出的问题,落实一套完整的方便师生群众的服务措施。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服务师生群众保障措施,关心教职工生活,改进教职工工作条件,维护教职工权益。
(三)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党员走进基层、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教工党支部根据各部门特点,教师党员结合功能党小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职能部门党员结合岗位职责设立“共产党员示范岗”等,积极开展教职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团委在全院师生开展“新时期雷锋传人”郭明义同志先进事迹践行月活动,具体方案于11月20日前报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各党支部要把党员志愿服务行动与公开承诺活动相结合,从参与党员、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方面提出要求,努力增强服务的组织性、导向性和实效性,真正把志愿行动的效果体现到推动学院发展、服务师生群众、促进校园和谐稳定上来。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三项重点工作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三者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各党支部要坚持在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中组织公开承诺,努力把公开承诺落实到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的具体过程之中,切实增强创先争优的实际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将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来安排落实。要建立组织协调制度,明确职责。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要强化督促检查,建立科学管用的考评制度,及时指导检查、发现典型和推广先进经验。要把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创先争优活动效果、评选“五好”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各党支部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见附件1),于2010年11月23日前报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教工党员按照承诺类型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公开承诺书》(见附件2),于2010年11月22日前交各党支部。
(二)注重活动实效。要按照全员参与、量力而行、方便多样、分类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三项重点工作。要坚持边实践、边探索,不断拓宽服务师生群众途径,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经常性机制,努力在解决师生困难、促进校园和谐上真正取得成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要注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注意发现和树立在三项重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基层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师生学有目标、赶有榜样,带动我院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中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