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分党校第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4-13 阅读数:67
为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的工作,根据学院党委2011年工作安排,定于4月13日至5月11日举办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分党校第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培训班以《党章》、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大”以来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以及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教育等为主要内容,采取讲座、观看录像资料、社会实践、分组讨论等形式,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使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明确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和入党必备的条件,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坚定信念。
二、学习要求
1、学院邀请自治区党校、宁夏大学党委及我院等5位教师对本次党校进行讲座辅导,要求党分校学员认真作好学习笔记。教学中要理论联系实际,针对学员思想状况上好党课。学员不仅要学好理论知识,而且要结合实际,选择相应专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
2、讨论时每位学员要认真准备,结合自身实际谈思想认识,寻找差距,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
3、每位学员要做好听课和讨论的笔记,在党校结业时提交两份心得体会文章。各系组织学员进行讨论,要求每位学员都要积极发言。(每篇思想汇报不少于1000字);
4、结业采取平时考核和结业考试的方式进行;
5、纪律要求:
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含3次)者,取消学员资格;
点名无故缺勤2次以上(含2次),取消学员资格;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学习期间有其它违纪行为者,取消学员资格。
注:各系负责学员分组,组织学员参加学习讨论活动,做好管理和考勤记录,汇总后上报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
三、考核办法
1、撰写学习心得和平时讨论综合评价的考核办法,重点考查学员对《党章》、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十七”大报告、“十七”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等理论的学习情况。采取实践环节考核,通过学员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讨论发言等方面结合实际表现等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2、平时重点考核学员的读书学习笔记、讨论发言和思想表现等情况,并作平时分给予考核。3、考试成绩及学习心得体会,考勤均合格者,方可颁发《宁夏大学党校结业证书》
4、根据学习和考核情况,评选分党校“优秀学员”20名优秀学员进行表彰奖励,建议各学生党支部将优秀学员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进行考察、培养。
附:新华学院分党校第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安排
中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委员会组织宣传部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