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11-24 阅读数:213
(2014年11月21日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1月20日至21日在银川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自治区党委委员56人、候补委员9人。自治区纪委常委、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部分在宁党的十八大基层代表、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基层代表列席会议。非中共现职副省级领导同志和各民主党派宁夏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应邀列席会议。
全会由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主持。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代表常委会作了讲话。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意见》。
全会指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阐述了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面部署了推进依法治国的方向目标、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全会积极评价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显著成就,指出了依法治区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重大问题。认为依法治区是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抓法治就是为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为民生提供制度保障,为和谐稳定提供根本保证,为从严管党治党提供利器。
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提高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法治化水平,为建设“四个宁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通过长期不懈努力,地方性法规规章逐步完备并有效实施,执法司法公信力有较大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更加巩固,宗教关系更加和谐,不断开创依法治区新局面。
全会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推进依法执政,切实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体现在依法治区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领导立法。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改进立法方式,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两区”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扶贫开发、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强立法,围绕深化改革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增强立法的特色性和可操作性。要保证执法。坚持党政一条心,下好“一盘棋”,大力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严格执法,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支持司法。加强对司法工作的领导,管方向、管原则、管干部,切实发挥党委政法委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作用,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报告、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为司法机关撑腰壮胆。要带头守法。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带头树立法治思维,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坚持一切活动在宪法法律范围内进行,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风尚。
全会指出,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明确政府职责,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职责具体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权力运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要规范行政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要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全程记录和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市县两级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强化市县政府执法职责,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要强化监督问责,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重点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促使各级政府行使权力于法有据、受法制约。
全会指出,要保证公正司法,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抓住我区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的契机,在法检两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等方面大胆探索。要深化工作机制改革,从立案、审判、执行和监督等环节入手,优化司法权配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严格司法。要加大司法公开,对公开事项和不公开事项实行“双清单”制度,以公开促公正、树威信、保廉洁。要建设过硬的司法工作队伍,狠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职业道德水准,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重点岗位的监督,对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零容忍”,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保证。
全会指出,要推进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要把全民守法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全民普法,针对不同对象,分类施教,推进法律进机关、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和宗教活动场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青少年普法教育,形成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树立全民法治信仰。要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法治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作用,完善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让守法者受到尊重、感到光荣、得到实惠,让违法者受到谴责、受到惩戒,弘扬正气,汇聚正能量。要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服务网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要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宁夏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依法打击涉恐涉暴涉黑涉枪、涉及群众的侵财侵权、危害人身安全等犯罪行为,加强互联网管控。要推进民族事务法治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全会强调,要把依法治区放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贯穿到建设“四个宁夏”的全过程。要用法治精神促进开放宁夏建设,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要用法治思维加快富裕宁夏建设,作决策、想事情、干工作要注重经济效果、社会效果与法治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用法治手段保障和谐宁夏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用法治力量推动美丽宁夏建设,以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好宁夏青山绿水。
全会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关键在落实。要加强领导,各级党委要精心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为依法治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形成推动依法治区的强大合力。要明确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要真抓实干,保持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坚持领导带头抓、扑下身子抓、雷厉风行抓。要加强督查,督促整改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正面典型,确保依法治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黄宗信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黄宗信开除党籍的处分。
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为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