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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星级创建活动为抓手 自治区全面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3-25  阅读数:167

 为深入推进全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构建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近日,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开展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创建活动全面启动。

《指导意见》制定行政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国有企业等不同行业领域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星级标准,为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提供了考评依据,主要呈现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星级创建,重在服务。继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树立鲜明的服务导向,以星级党组织创建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创先争优。通过开展评星定级,对基层党组织形成长效激励机制和动态考评机制,使服务成为基层党组织的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

二是分类指导,规范有序。《指导意见》结合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特点,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五个服务,分领域设置星级评定参考标准,要求各地各系统结合地方和行业领域特点,分解细化任务,在强化服务功能、健全组织体系、完善服务机制、建设骨干队伍、创新服务载体、提高保障能力等方面加强具体指导,合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

三是群众参与,动态管理。把群众认可作为评定基层党组织星级等次的重要标准,在星级评定、整改提高等各个环节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吸收群众参与,确保评定结果充分尊重和反映民意。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评定情况随时降星、摘星,同时,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分类整改提高工作,实现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争星晋位常态化。

四是固本强基,创新务实。星级创建的步骤、程序和要求可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等工作相结合,保证工作推进有序、简便易行、务实管用。鼓励和引导各地各系统党组织在参考和借鉴自治区星级创建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围绕工作重心,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创新符合自身地域、行业特点的有效载体,丰富基层党建内容,激发星级创建活力,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