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2-07 阅读数:69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过程,突出专家治校的思想,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新华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宁夏大学各院(系)、学科带头人组成,名单附后。 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责中规定的各项义务,切实为新华学院的教学工作、学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谏言献策,当好参谋,在教学各个环节上给与多方面的关照和支持。 委员会成员由学院每学期发给500元作为工作补贴。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200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