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9-02 阅读数:209
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予以转发,并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化学类、生物科学类、机械类、心理学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教育学类和新闻传播学类等23个类别,教育部分配给我区8个推荐计划。请各教学单位(部门)积极组织相关学科专业做好申报工作。
二、请各教学单位(部门)按照申报要求于9月17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表(一式2份)、存储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送至南区行政楼12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平虎 联系电话:2043182(内线3182)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
教 务 处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