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3-19 阅读数:398
各教学单位:
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已启动,请各教学单位依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积极组织各专业认真开展修订工作。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要点
1、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等重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宁夏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学院的办学定位,以国家本科专业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等为基础,逐项逐条对标,严格毕业学分要求,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2、科学制定专业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系统梳理课程体系,体现“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育人理念,全面优化课程设置,合理进行学时分配,并按照毕业要求详细制定学生知识能力达成矩阵。
3、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不断深化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改革,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引导学生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精神素养。
二、时间安排
1、2019年3月初教务处下发修订通知及相关模板表格等,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2019年3月-5月1日,各教学单位对标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认证标准及行业标准,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形成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初稿。经所在教学单位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同意后,由所在教学单位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教务处。
3、2019年5月1日-6月1日,教务处初审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可行性及学分要求,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提交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审核、评议和验收,各教学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方案初稿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交修改稿。
4、2019年6月1日-7月1日,教务处进一步对各教学单位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稿组织验收,提交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审定后报院务会批准实施。
5、2019年9月,开始实施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三、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为本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责任主体,应及时组织制定本单位所设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计划、安排修订工作;涉及非本单位承担课程,应积极与课程负责单位进行沟通;修订过程中应积极与同类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专家进行交流论证,并形成书面记录。
2.教务处对各专业报送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格式、学分、课程等进行初步审核,之后组织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家组,进行评审,届时由各专业主任教师(专业负责人)负责汇报各专业修订思路并进行方案汇报答辩。
3.各教学单位应配合教务处认真修改完善培养方案,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考核方式原则上应为“考试”或“考查”,如需其他考核方式请注明。
四、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9年6月1日前,将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电子版(WORD版)各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格式请参照附件2),纸质版要求教学单位负责人及专业主任教师审核、签字,并盖教学单位公章。
联系人:应乐辰,联系电话:2043181(3181)
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教 务 处
2019年3月19日
附件: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doc 附件:附件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 副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