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9-02 阅读数:702
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学生申请参加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应先提交申请,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符合要求后,方予安排测试。
现将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交申请对象
2014级延期毕业生(除2014级在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教育学院培养的学生及在宁夏大学交流学生)。
二、递交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者请在2019年9月3日8:30——9月9日16:30期间交至教务处考试工作办公室(南区教学楼209室),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电话:****
三、递交申请要求
申请者须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见附件),并须递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测试安排
具体测试安排请考生于2019年9月16日后在新华学院网站-教务处-考务动态栏查询。
五、注意事项
考试期间,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考试迟到30分钟者,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