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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学生申请参加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9-02  阅读数:702

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学生申请参加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应先提交申请,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符合要求后,方予安排测试。

现将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交申请对象

2014延期毕业生(2014级在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教育学院培养的学生及在宁夏大学交流学生)。

二、递交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者请在2019938:30——9916:30期间交至教务处考试工作办公室(南区教学楼209室),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电话****

三、递交申请要求

申请者须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见附件),并须递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测试安排

具体测试安排请考生于2019916后在新华学院网站-教务处-考务动态栏查询。

五、注意事项

考试期间,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考试迟到30分钟者,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

 

 

                                     教务处

                                      2019年92日


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