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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11-19  阅读数:167

为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 明确职责

1.学院设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学峰  郭少新 

副组长:刘军红  吕海军 

成  员:赵永生  冯学文  齐  鹏  牛三勇  刘  锐  刘义东    

2.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考试通知下达、考场安排和监考教师的分配、调度,通报考试情况,及时解决考试期间出现的相关问题。

3.本学期期末考试考点设在南区教学楼、中心区教学楼和北区第二教学楼。考点办公室分别设在南区教学楼207室、中心区教学楼220室和北区第二教学楼108室。

二、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

1.本学期期末考试集中周为第19周至20周(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4日),考试周内每个专业最多安排四门课程的考试(含公共课),开卷考试课程不安排在内。大学英语听说能力训练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12月28日。非集中考试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公共课程、英语口语、上机、实验、实习实践、课程设计等课程的考试,各教学单位应安排在该课程的结束周内完成,教务处不再统一安排。

3.考生及任课教师可在12月22日以后登陆学院教务处教务平台或教学工作--教务通知栏查询各课程考试的安排。

(二)考场及监考

1.考场一人一桌,课桌前后对齐。

2.所有考试监考教师均由考试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

3.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全体教职工的共同配合。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拒绝学院安排的监考任务。监考一经排定,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换,更不得临考缺席,如有特殊事由不能监考或者需要调换时间的老师,需提前向考试工作办公室做出说明。

(三)试卷评阅

1.各阅卷教师阅卷评分要严格、公正、准确。对的打“√”,错的打“×”。试卷任何一处如有评分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字确认。

2.每题所得总分由每个得分点分值相加构成,每一个得分点均要严格依据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不允许给“印象分”。

3.试卷一律给正分,正分相加得分写在题首得分栏,最后汇总至卷头得分栏。

4.如一份试卷的评阅由阅卷教师独立完成,且必须在每份试卷卷头“阅卷人签字”栏签字。

(四)成绩录入

1.考试成绩须由阅卷教师本人登录学院教务处教务平台录入(进入新华学院教务处网站\点击教务新平台\输入职工号及密码\成绩录入),具体操作请登录教务平台查询。

2.成绩比例设置。凡推行“N+2”考核方式的课程,“过程考核平均成绩”、“读书笔记成绩”和“期末成绩”分别设为40%、20%和40%,但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低于40分(含40分),该门课程只以期末考试卷面实际得分计录最终成绩,过程考核和读书笔记(学习心得)不计入总评成绩。

3.推行“N+2”考核方式的课程成绩录入时,“过程考核平均成绩”录入“平时成绩”栏,“读书笔记成绩”录入“期中成绩”栏,“期末成绩”录入“期末成绩”栏。

4.系统自动折算出总评成绩,所以各部分成绩记录、录入时均采用百分制。

5.如有学生缺考或作弊,必须在成绩录入的备注栏选择“缺考”或“作弊”等标示。

6.期末成绩录入时间为相应课程考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各阅卷教师可自行到中心区教学楼220室录入学生成绩。

7.成绩提交后,阅卷教师无权更改,若需更改的,须到各教学单位教学科研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考试材料归档

1.考试存档材料包括:批阅过的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单、成绩分析表、设计图纸和光盘(无纸化的考试,相关材料必须刻制光盘进行存档)。

2.物理类公共课程考试材料交工程系教学办公室存档;数学类公共课程考试材料交计科系教学办公室存档;各系所负责的专业课考试材料在所属各系教学办公室存档;大学英语类公共课程考试材料交教务处考试工作办公室存档。通识选修课程考试材料交公共课程教学部存档。

3.各存档部门要严格检查阅卷教师是否将存档试卷按学号顺序排列。

4.上机考试的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学生成绩等资料由任课教师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教务处实验中心,实验中心汇总后交考试工作办公室存档。

三、其他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考风、考纪宣传力度,把可能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规定提前告知学生,在全院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教  务  处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