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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学生申请参加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8-28  阅读数:289

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学生申请参加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应先提交申请,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符合要求后,方予安排测试。

现将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交申请对象

2015延期毕业生(2015级在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教育学院培养的学生及在宁夏大学交流学生)。

二、递交申请时间

8月29日-9月2日

三、递交申请要求

申请参加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者,应先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附件1,将《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和毕业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380854045@qq.com),完成报名。联系电话****

四、测试安排

具体测试安排请考生在新华学院网站-教务处-考务动态栏查询。

五、注意事项

1.2015级延期毕业生返校参加考试需根据学院防疫要求,符合条件方可返校参加考试。(具体防疫要求见附件2

2.考试期间,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并且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迟到30分钟者,取消本次补考资格。

 

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xls

附件2:2015级、2016级延期毕业生返校参加补考防疫要求 

 

                                          教务处

                                      2020年828日


附件: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xls    附件:附件2:2015级、2016级延期毕业生返校参加补考防疫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