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8-28 阅读数:289
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学生申请参加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应先提交申请,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符合要求后,方予安排测试。
现将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交申请对象
2015级延期毕业生(除2015级在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教育学院培养的学生及在宁夏大学交流学生)。
二、递交申请时间
8月29日-9月2日
三、递交申请要求
申请参加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者,应先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附件1),将《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和毕业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380854045@qq.com),完成报名。联系电话****
四、测试安排
具体测试安排请考生在新华学院网站-教务处-考务动态栏查询。
五、注意事项
1.2015级延期毕业生返校参加考试需根据学院防疫要求,符合条件方可返校参加考试。(具体防疫要求见附件2)
2.考试期间,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并且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迟到30分钟者,取消本次补考资格。
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xls
附件2:2015级、2016级延期毕业生返校参加补考防疫要求
教务处
2020年8月28日
附件: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申请表.xls 附件:附件2:2015级、2016级延期毕业生返校参加补考防疫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