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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6-14  阅读数:395



现将2016级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事宜安排如下:

  1. 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161915:10-17:10 北二楼教室601

  1. 考试对象

2016级申请参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学生,详见附件1

考试注意事项

1.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本次考试为综合性测试,各专业考试参考材料详见附件2

2.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4.根据《关于加强学院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宁大新华院发(201257号文件精神,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同学请在考试之前缴清,持缴费单到考试工作办公室(南区文法楼209)登记。

联系电话:0951-2043190



附件:

1.2016级申请参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学生(审核通过名单).xls

2.2016级延期授予学士学位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参考材料目录.xls



教务处

2021614 

附件:附件1.2016级申请参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学生(审核通过名单).xls    附件:附件2.2016级延期授予学士学位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参考材料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