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6-14 阅读数:395
现将2016级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事宜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6月19日15:10-17:10 北二楼教室601
考试对象
2016级申请参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学生,详见附件1。
三、考试注意事项
1.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本次考试为综合性测试,各专业考试参考材料详见附件2。
2.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4.根据《关于加强学院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宁大新华院发(2012)57号文件精神,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同学请在考试之前缴清,持缴费单到考试工作办公室(南区文法楼209)登记。
联系电话:0951-2043190
附件:
1.2016级申请参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学生(审核通过名单).xls
2.2016级延期授予学士学位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参考材料目录.xls
教务处
2021年6月14日
附件:附件1.2016级申请参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学生(审核通过名单).xls 附件:附件2.2016级延期授予学士学位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参考材料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