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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训)室教学及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0-13  阅读数:357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实验教学质量,进一步做好我院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现定于本学期第8周至第9周开展实验教学检查及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通过实验教学检查,重点查找、总结分析和解决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实验教学管理,确保良好的实验教学秩序;同时对全院实验(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整改,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一、检查内容

1.检查实验教学情况

各教学单位重点检查各实验(训)室上课情况,包括学生出勤率、上课秩序、精神面貌等,教务处进行抽查

2.检查任课教师实验教学课前准备与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实验教学计划是否完备,实验教材或实验讲义使用,以及教学进度、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3.检查实验教学管理与运行情况

重点检查实验(训)室内部规章制度,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教学组织实施,实验耗材使用、实验设备使用、实验项目操作规范等,学院教学督导将进行抽查和反馈

4.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各类消防标志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可以正常使用。检查水、电、暖和门窗等环境设施是否完好,实验(训)室内是否有堆放易燃物和吸烟现象,对于线路老化、线路负荷严重、上下水及暖气滴漏、堵塞、门窗损坏等情况及时进行上报并进行维修,同时停止使用存在隐患的设施。大功率用电设备、工程类设备的使用情况是否安全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实验(训)室内违规用电烧水、取暖等现象。

二、检查方式

本次实验教学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院复查相结合的方式。

1.各教学单位成立以主管实验教学负责人为主的实验教学自查工作小组,深入教学第一线,对本学院实验教学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

2.学院教学督导及教务处对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3.学院根据各单位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于11月1日前将自查结果和总结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魏峰老师,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总结内容要求简明扼要,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检查数据统计、本学期实验教学问题汇总、采取的应对措施、实验教学存在问题解决情况和对学院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各单位在检查过程中留存照片资料)

三、时间安排

单位自查:10月13日至10月29日

学院督导、教务处检查:10月13日至10月29日

联系人:魏峰

联系电话:2062728 内线(7728)

 

教务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