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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疫情期间学生线上实习考核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2-08  阅读数:384

各教学单位

实习是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专业必修的一门综合性的实践课程,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教学环节。2021年下半年因宁夏突发新冠疫情,学院严格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实施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各教学单位及时调整实习方案,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疫情期间学生线上实习考核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客观评定实习成绩

实习认定时,各教学单位要考核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全面表现,参照评分参考标准,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评定要从实际出发,力求客观、公正、准确,从严要求,客观评价。毕业实习指导老师对于所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环节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实习质量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客观撰写指导教师评定意见。

疫情期间,按学院要求调整实习计划和方案为线上实习的教学单位,实习单位意见”可由各教学单位评定并填写实习意见。

二、认真做好实习总结及归档工作

线上实习结束后,教学单位应组织实习小组及时进行总结,并撰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中应包括线上实习的安排情况、实习效果、实习中曾经出现的问题、处理结果以及尚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等。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