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9-19 阅读数:334
现将2017级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09:00-11:00 中心区教室303
二、考试对象
2017级申请参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学生,详见附件1。
三、考试注意事项
1.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本次考试为综合性测试,各专业考试参考材料详见附件2。
2.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4.2017级延期毕业生返校参加补考防疫要求请见附件2,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5.根据《关于加强学院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宁大新华院发[2012]57号)文件精神,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同学请在考试之前缴清,持缴费单到考试工作办公室(南区文法楼209)登记。
联系电话:0951-2043190
附件:1.2017级申请参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学生(审核通过名单)
2.2017级延期授予学士学位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参考材料目录
3.2017级延期毕业生返校参加补考防疫要求
教务处
2022年9月19日
附件:附件1.2017级申请参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学生(审核通过名单).xls 附件:附件2.2017级延期授予学士学位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参考材料目录.xls 附件:附件3.2017级、2018级延期毕业生返校参加补考防疫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