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3-21 阅读数:225
现将2017级、2018级延期授予学士学位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4月4日星期二 14:00-16:00,南区文秘实训室。
二、考试对象
2017级、2018级申请参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符合条件的学生,详见附件1。
三、考试注意事项
1.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本次考试为综合性测试,各专业考试参考材料详见附件2。
2.考试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者,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4.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请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同学请在考试之前缴清,持缴费单到考试工作办公室(南区教学楼209)登记。请同学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951-2043190
附件:1.2017级、2018级申请参加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的学生(审核通过名单)
2.2017级、2018级延期授予学士学位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参考材料目录
教 务 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