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08年新生入学须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7-27 阅读数:107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二、新生自带学生档案(不接受特快专递)、党(团)组织关系;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24张(黑白、彩色均可)。
三、关于户口迁移。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凡需迁移户口的,必须持户口迁移证,印章齐全,并填写有本人身份证号码,在入校时交学院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四、按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规定,今年入学的新生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名称 |
学制 |
收费标准(元/年)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收费标准(元/年) |
英语 |
四年 |
10000 |
网络工程 |
四年 |
10000 |
汉语言文学 |
四年 |
10000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四年 |
10000 |
新闻学 |
四年 |
10000 |
音乐学 |
四年 |
12000 |
法学 |
四年 |
10000 |
美术学 |
四年 |
12000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10000 |
社会体育 |
四年 |
120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10000 |
电子商务 |
四年 |
10000 |
土木工程 |
四年 |
10000 |
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10000 |
工商管理 |
四年 |
10000 |
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年 ;六人间800元/年 |
五、院代购项目:
我院实行公寓化管理,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为新生提供学生生活用品,由学生自愿购买。每套390元(包括被子、褥子、床垫、枕芯、枕套、暖瓶、饭盆、小凳各1件,被套、床单、枕巾各2件,脸盆2个)。
六、学生入学后一律体检,体检费65元。
七、新生一律安排在校内住宿,不得在校外住宿,违反者责任自负。
八、新生入学后复查,若发现在德、智、体方面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自治区招办规定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来校路费自理。新生可凭入学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
十、报到地址: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十一、乘车路线:从南门汽车站乘102路公共汽车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站下车;火车站乘102、101路公共汽车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站下车。
十二、咨询电话:0951-2062063。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二○○八年七月
缴 费 方 式
1、为了方便考生,确保资金安全,减轻路途负担,我院委托宁夏银行代收学费,新生可将学费汇入我院指定的银行帐号内。为确保学费及时到帐,新生应于报道日前5天,在当地任何一家银行或信用社办理异地电汇手续。银川市的同学可到就近银行交存现金。
2、新生填写电汇单(或进帐单)时,在汇款栏目中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汇款用途栏中要注明专业和身份证号码。
3、银行汇款或缴存现金按以下填写:
收款人户名: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帐 号:114010188900016776
开 户 行:宁夏、银川市、宁夏银行新市区支行
4、在办理好电汇或现金缴存手续之后,要妥善保管电汇回单(或进帐回单),并凭此回单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疑问,请与0951-2062063电话联系。
5、 新生也可自带现金到学院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