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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08年新生入学须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7-27  阅读数:107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二、新生自带学生档案(不接受特快专递)、党(团)组织关系;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照片24张(黑白、彩色均可)。

三、关于户口迁移。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凡需迁移户口的,必须持户口迁移证,印章齐全,并填写有本人身份证号码,在入校时交学院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按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规定,今年入学的新生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名称

学制

收费标准(元/年)

专业名称

学制

收费标准(元/年)

英语

四年

10000

网络工程

四年

10000

汉语言文学

四年

100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10000

新闻学

四年

10000

音乐学

四年

12000

法学

四年

10000

美术学

四年

12000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10000

社会体育

四年

12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10000

电子商务

四年

10000

土木工程

四年

10000

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10000

工商管理

四年

10000

住宿费:四人间1200元/年 ;六人间800元/年

五、院代购项目:

我院实行公寓化管理,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为新生提供学生生活用品,由学生自愿购买。每套390元(包括被子、褥子、床垫、枕芯、枕套、暖瓶、饭盆、小凳各1件,被套、床单、枕巾各2件,脸盆2个)。

六、学生入学后一律体检,体检费65元。

七、新生一律安排在校内住宿,不得在校外住宿,违反者责任自负。

八、新生入学后复查,若发现在德、智、体方面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和自治区招办规定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来校路费自理。新生可凭入学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

十、报到地址: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十一、乘车路线:从南门汽车站乘102路公共汽车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站下车;火车站乘102、101路公共汽车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站下车。

十二、咨询电话:0951-2062063。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二○○八年七月

 

 

   缴  费  方  式

 

1、为了方便考生,确保资金安全,减轻路途负担,我院委托宁夏银行代收学费,新生可将学费汇入我院指定的银行帐号内。为确保学费及时到帐,新生应于报道日前5天,在当地任何一家银行或信用社办理异地电汇手续。银川市的同学可到就近银行交存现金。

2、新生填写电汇单(或进帐单)时,在汇款栏目中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汇款用途栏中要注明专业和身份证号码。

3、银行汇款或缴存现金按以下填写:

收款人户名: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号:114010188900016776

    行:宁夏、银川市、宁夏银行新市区支行

4、在办理好电汇或现金缴存手续之后,要妥善保管电汇回单(或进帐回单),并凭此回单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疑问,请与0951-2062063电话联系。

5、  新生也可自带现金到学院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