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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12-27 阅读数:113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升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经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审议并公示,决定对学生处等5个先进单位、李媛媛等3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创先争优、扎实工作、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
附件: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先进单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名单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先进单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名单
一、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先进单位
学生处 团委 党委工作部 计划统计财务处
工程与应用科学系
二、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单位
教务处 人事处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 学院办公室 后勤保障处 图书馆 保卫处
经济与管理科学系 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文法外语系
三、2017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李媛媛 李晓雪 汪雷蕾 李添智
徐长青 罗 花 刘文颖 张桂娟
周佳易 余振东 胡玉鹏 吴韶屏
王 娟 王 涛 张丽娟 赵 英
赵 蓓 杨 琨 张广大 尹 瑛
李耀东 马子豪 马小龙 金晓凤
潘珍珍 张赛婷 祁轩飙 高振怀
王轶群 马小林 蒋博文 吴云柯
吴婷婷 唐婷婷 唐 杰 邵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