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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5-16 阅读数:30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国、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院正常工作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和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人员,维护学院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院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统一部署,学院决定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指挥,统筹推进该项斗争工作的持续有效,协调各部门合力打击邪恶势力,维护国家安全稳定。
组 长:赵晓瑞 郭少新
成 员:吕海军 刘伯川 刘军红 郑毅敏 宗 力 李 静
赵永生 马 萍 李海峰 田 波 白雪军王学红
白月红 何振华 贾述道 刘亚兵 刘 征 冯 欣
席 博 马小林 杜沛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保卫处。
主 任:赵永生
成 员:李海峰 王学红 贾述道 白雪军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核心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坚持人民主体、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利益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学院师生员工,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充分发挥警民联系作用,依靠国家法治力量处理黑恶势力。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加强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短板,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
(四)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树立法制意识,坚决与不法行为进行斗争的意识,绝不让高校成为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将学院打造培为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阵地。
四、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院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全面改善,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学院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工作重点
结合学院实际,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
(一)侵占学院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院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院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生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挠学院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行为;
(八)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涉恐涉暴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六、工作措施
(一)丰富学生安全教育形式,夯实校园安全基础。各部门(系)要切实加强“安全讲座、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致家长一封信、安全征文”等传统形式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体验教育,将安全教育与生活实际相结合,让安全教育转化成技能教育,将课堂教育与应急演练、社会生活相结合,以应急演练来提高师生的安全素养,真正让学生们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以及逃生等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二)推进学院安全“三防”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及长效机制建设,深化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完善校园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学院安防设施基础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强化门卫管理,筑牢师生安全第一道防线,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
(三)广泛发动,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各部门(系)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板报、标语、横幅、宣传栏、校园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等参与学院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要将发现掌握的黑恶犯罪线索建立台账。
(四)建立联动机制。各部门(系)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一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部门(系)要抓好各种涉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并做好相应防范应对工作。二是建立警校联防机制。协调当地公安机关在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防控,及时有效处置扰乱学院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三充分发挥驻校民警作用。认真落实驻校民警定期到校园开展相关工作,定期参加学院有关会议,听取意见建议,指导学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严防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系)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各部门(系)主要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校园创建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系)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专项斗争期间,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系)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水平,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有序开展。为确保学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开展,学院设立举报电话(0951-2062708/2062990)。各部门(系)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斗争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