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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6-12-28  阅读数:111

 

1.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抓好治保组织建设;

2.向师生员工开展普及法律常识和校纪校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执法、守法、护法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

3.根据每年年初与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签订的《责任书》,抓好分层承包,并组织实施;

4.制定本部门、本系综合治理工作措施,抓好落实;

5.组织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维护本系、本单位的内部安全;

6.及时掌握本部门的治安动态,消除治安隐患,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7.做好民事纠纷的调解和对轻微违法师生员工的帮教工作;

8.根据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要求,抓好半年、年终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自查、总结和评比工作;

9.完成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