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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3-02 阅读数:85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宁教体卫办〔2017〕20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宁教体卫办〔2017〕33号)和宁夏大学综治委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新学期学院安全工作
(一)各部门(系)务必要高度重视开学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机制,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筑牢安全防线,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各部门(系)要结合领导班子碰头会、教职员工大会和学生班会将学院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专题研究部署新学期安全工作,认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有针对性的制定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平安。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后勤保障处要组织对学生宿舍、生活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学生宿舍违规使用电器、食堂餐厅、供暖系统等安全检查;做好春季疾病防控工作。
(二)教务处要重点检查实验室物品管理使用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三)各部门(系)要高度重视上学期末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巩固整改落实成果,防止反弹。
(四)保卫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安全隐患问题的单位要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
(一)加强校园治安管理。保卫处要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园询问登记制度,禁止不明身份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加强夜间值班和巡查,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积极配合辖区公安、综治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人员、闲散人员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防控,确保师生安全。
(二)加强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后保障处要严格按照校车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控管理,严防驾驶人员酒驾醉驾、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校车的维修保养,严禁车辆“带病上路”。保卫处要协调配合辖区交警部门,确保校门口交通安全。
(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一是保卫处要组织专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定期检查制,规范配置消防器材,对超期、压力不足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保证消防栓正常供水,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二是后勤保障处要加强学生宿舍楼、食堂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教育清洁工人将树叶、垃圾清运到指定的地方集中处理,焚烧时要有人在现场看管,防止发生火灾。三是各部门(系)要教育师生员工养成良好的防火安全意识,经常检查用电、用火、用气情况,养成人走断电的良好习惯,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四)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后勤保障处要严格落实食堂食品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食堂、商店、生活饮用水及卫生状况的检查监管,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要加强对食品原材料采购、存储加工、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环节和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证上岗、健康上岗,确保让师生吃得安全、吃得卫生、吃得放心。
四、认真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教育
各系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开学安全第一课”教育,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防骗、防盗、防火和防外来侵害的安全意识,重点加强道路交通、食品卫生、疾病防疫、身心健康、安全法制和用电等安全教育,加强假日“收心”教育。各单位还要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深厚的安全教育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系)主要领导要强化责任,亲自抓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遗盲区。
(二)各单位于2017年3月13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学院综治办(学生事务大厅保卫窗口,联系电话:2043200)。
(三)此次活动纳入年终综合治理考核。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