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3-07 阅读数:118
2017年是学院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深化综合改革的关键一年。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确保安全”的原则,以确保学院安全稳定为目标,规范实施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创新综合治理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和完善综合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学院转型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全力保障学院各项事业有序开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健全工作责任体系,稳步提升规范管理
全院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安全稳定工作,把综治与维稳工作纳入部门、系职责范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责任,建立健全治保、调解等群防群治组织,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制度。从学院到个人,责权明确,层层建立责任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单位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对综治和维稳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扎实做好重点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1.不定期对校园周边的社会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实现预知预警、预防防控;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做好反邪教工作。
2.加强信息网络管控。各部门(系)要加强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用健康向上的心态上网聊天,交流学习,坚决禁止利用网络、微信、QQ群和手机短信散布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谣言和信息
3.树立安全稳定工作的超前意识,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根据各时期的热点和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做到“三个超前”:一是在每年的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稳定形势预测;二是在重大政策方案出台之前,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使广大师生及时了解和掌握;三是对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党团组织、学生会等,有针对性地进行超前疏导。
4.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细化落实各项创建目标任务。开展平安示范部门(系)的评选活动,全力提升平安建设实效,着力打造平安校园。
5.对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食堂、超市、体育设施等不定期进行安全排查,每月分析一次安全稳定的形势,查找问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分工协作,对口落实。细化考评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
6.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全院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校园安全、门卫、公共场所管理规定。各部门(系)要“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办好自己事”。学生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及各系要相互配合,加大对学生公寓的检查排查力度,严禁学生在公寓楼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7.后勤保障处要加强对校车、食堂、供暖系统、浴室、开水房等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食堂食物采购渠道和卫生防疫工作的管理。对食堂、超市不定期检查、抽查。坚持主、副食采购索证制度。炊事人员严格做到持健康证上岗。跟踪监督食品卫生程序,主食、副食、生食品、熟食品分类存放,餐具集中消毒,保持清洁卫生,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教务处、图书馆、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要加强对教室、各类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阅览室、体育教学场地等场所的安全使用管理。
8.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深化优化学院发展环境治安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解决虚假信息诈骗、非法传销、校园网络贷款等突出性的安全稳定问题,加强安全防范教育,提高自我财产保护意识,严防学生公寓内盗。积极配合辖区城管、卫生防疫等部门对学院周边沿线的安全管理。严禁小商小贩在校园附近摆摊设点,健全重点整治责任捆绑机制。
9.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依据《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与辖区消防大队合作,让学院微型消防站发挥更大的作用;对学院各类消防系统、水管网系统、门禁系统、灭火器材数(质)量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张贴检查日期和器材完好情况标签,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时监管,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工作档案。对消防设施检测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对缺额、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时补充和更换。每学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避险演练。努力达到检查维修制度化、宣传教育经常化、消防队伍专业化的目标。
10.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学生处、辅导员队伍、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巡查员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交通、人防、消防、用水、用电、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其次是校警联合,邀请辖区公安派出所、治安大队、消防大队执法人员进入校园讲授消防、安全常识、案例分析等系列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观念,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1.加强外来人员及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根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做好学院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工作,建立流动人员档案,定期督导相关部门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签订好用工合同,做到谁用人、谁审查、谁管理。
12.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团员、辅导员、学生干部、安全信息员的作用,做到信息渠道畅通,信息来源准确,反馈迅速及时,实现“动态能掌握,人员能控制,苗头能化解,事件能处置”的工作目标。
13.完善“110”联动机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按照“队伍专业化、反应快速化、管理规范化、防范网络化、机制联动化”的工作目标,保卫处要认真做好“110”报警工作,充分发挥“110”联动机制和校园视频监控的作用,细化技防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做好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力争做到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取证,实现视频资源的有效整合和效益最大化,切实为平安校园建设保驾护航;通过人防、物防、技防,提升校园防范标准,强化校园24小时巡逻及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校园平安。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1.加强安保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校园卫士的作用。按照“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过硬、崇尚奉献”的安保队伍建设目标,从更新观念、提高素质、强化管理入手,提高队员素质,增强服务师生的意识。确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安保队伍建设。
2.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按照提升“五个能力”的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安全保卫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安全保卫人员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3.坚持不懈地抓好保卫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安全管理知识、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提升依法管理校园安全的能力。保卫处在日常的管理督导工作中,要配合保安公司认真抓好安保人员爱岗敬业教育,不断提高保卫队伍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发挥保卫人员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4.积极探讨新时期高校保卫工作的新特点,采用“送出去,请进来”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法,精学细研,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对保卫干事、安保人员进行专业技能训练,定期组织业务学习、队列、军体拳、擒拿格斗、交通指挥训练,提高保卫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持学院和谐稳定
1.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排查调处责任制,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点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常态化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规范“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时处理”的工作程序,落实经常排查、集中调解工作措施,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妥善化解。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2.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制度化、法制化的长效机制,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矛盾处置新机制。
3.重点加强毕业生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化解。那个部门(系)的人员出现矛盾纠纷,部门(系)的负责人、调解小组负责人要靠前主动积极的做工作,使矛盾及早化解,防止激化。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系)主要领导要努力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认真梳理本部门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自身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报请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2.对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或发生重大刑事、治安、火灾、交通等事故的部门(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实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等形式,对各部门(系)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按照标准,严格程序,进行量化考核赋分,结合平时检查掌握的情况,客观准确评价各部门(系)安全工作,评选先进并表彰奖励。
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工作在创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中发挥的重要性。为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稳定做出贡献。
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附件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党群、行政、教辅单位综合治理承包责任评估表
附件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教学单位综合治理承包责任评估表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