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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3-09  阅读数:568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建立学院良好的学风、教风 2020-2021学年第学期重修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

1.参加补考不及格的;

2.申请缓考后参加考试不及格的;

3.成绩记载为“旷缺”或考试违纪的课程;

4.专业实验(实训)课程和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军事训练、综合性实验实训、课程设计、专业见习等)考试、考核不及格的;

5.选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可选择重修或另选其他选修课程。

二、报名方法

20182019级学生填写重修选课报名表,并交至重修课程开课教学单位。

三、重修方式

1.插班重修。课程重修主要采用插班重修的方式进行,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将被编入该学期同课程所在班级进行课程重修。

2.组班重修。重修课程人数较多的(通识教育课程人数在30人以上;学科、专业教育课程人数在20人以上),原则上采用组班重修的方式进行重修,组班重修的单班人数不超过60人。

3.因学生培养方案变化导致课程无法重修的,由原课程开课单位确定相似或相近课程予以替代进行课程重修。

四、重修报名时间

1、学生报名时间

202139-312

2、各教学单位统计时间

各教学单位于323日之前统确认本单位报名重修学生信息,根据报名学生情况确定重修方式,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3、学生查询重修课程信息

20213302021年3月31日

4、授课时间

202146

对于未经申请的学生,学院一律不安排重修。请各教学单位按上述要求通知到本单位学生,做好本学期重修相关工作。

 

联系人:应乐辰

联系电话:2043181(3181)

 

附件:1课程重修汇总表

2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3组班重修汇总表

 4、各教学单位课程重修汇总表

 

 

                   

               202139


附件:附件1课程重修汇总表.doc    附件:附件2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3组班重修汇总表.doc    附件:附件4学生课程重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