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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交送审论文工作要求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3-05-23  阅读数:100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相关文件要求,参加高教系列高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人员,须参加由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论文送审,具体如下: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交代表作2篇且为2012年12月30日前发表的独著或第一作者。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2份)按封面、正文、封底次序装订成册,其中发表者的姓名和相关信息请申报者自行做好匿名处理;被人大书报复印资料中心全文收录的论文需同时提交原刊复印件,发表时间以原刊时间为准,原刊复印件也要做好匿名处理;被SCI、EI、ISTP等国际检索的论文,请一同提供检索证明复印件。
二、送审者必须填写《论文送审表》。按要求认真填写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论文送审题目、发表论文的时间和刊物名称。《论文送审表》正反面打印,A4纸张,表头字体要求:宋体,18号,表内字体要求:宋体,12号。
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请按以上要求于2013年5月27日之前将材料送至人事处。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2013年5月23日
 

附件:《论文送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