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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admin-rsc 发布时间:2025-05-29 阅读数:0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 2025 年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资发〔2025〕4号),现将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学院聘用并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现已取得《宁夏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免试人员无需此证),但尚未认定办理高等教师资格证的教职工。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2025年6月2日8:00——6月17日18:00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为自治区教育厅,申请人选择本人任教高校作为确认点。
2.选择考试形式: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上传照片: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4.申请人在填写“任教学科”时,须与本人《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一致。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
(二)上传认证材料
认定材料上传地址(宁夏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评审系统)http://ningxiags.gspxonline.com/。
上传时间:2025年6月18日8:00——6月24日18:00。
申请人须上传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的,不提交。未核验的,上传最高学历证书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扫描件。港澳台学历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外学历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2.普通话证书: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的,不提交。未核验的,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报名时普通话选择“免测”,在评审系统中上传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3.工资审批表或劳动关系合同(含社保记录):编制内人员上传工资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编制外聘用人员上传2024年9月30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2024年10月——2025年5月的电子版《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单》。要求劳动合同连续签订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社保记录单可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login)中下载后上传。
4.教学任务:上传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一学年的课表扫描件,时间为2024年9月——2025年6月。专职辅导员不提交。
5.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传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或原件扫描件。宁夏户籍的申请人可通过“我的宁夏”或“宁警通”app办理。区外户籍的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上传格式均为PDF,岗前培训和面试合格证书由系统自动校验,无需提交。系统操作说明请查看附件1。
(三)体格检查
申请人请于6月24日之前,自行前往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附件2)完成体检。自行在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依据。
联 系 人:柳东霞
联系电话:2043030(内线3030)
附件:1.关于开展 2025 年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人事处
2025年5月29日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2:宁夏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