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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admin-rsc   发布时间:2024-10-16  阅读数:0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4184号)、《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2023年修订)》(宁大新华院发〔202372号)等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评审依据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2023年修订)》(宁大新华院发〔202372号)。

(二)相关要求

1.正常申报

1)任职年限

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分别取得副高级、中级任职资格满5年;硕士研究生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须取得初级任职资格满2年;本科学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取得初级任职资格满4年。

2)继续教育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参加2024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须完成以下规定的继续教育:

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审验近5年(20192023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5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9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00学时。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审验近4年(20202023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7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240学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任职年限要求计算。

3)年度考核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需为合格及以上。

4)业绩成果界定

申报人选择申报的专业应与工作岗位和所学专业相匹配,提交的论文、科研成果等应与申报专业和岗位工作相一致,且各类能力业绩成果取得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630日。申报人提交的能力业绩成果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由相关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5)师德师风审核

职称评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报人所在教学单位组织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进行评鉴(非教学单位由本部门出据评鉴意见),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特殊申报

按照《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2023年修订)》(宁大新华院发〔202372号)精神,符合评审条件的,直接在今年的职称评审中申报。

二、评审工作程序

2024年度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全程在“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一职称评审http://222.75.70.73:8001/zcps/”网上进行。学院职称评审按照个人申报、教学单位初审推荐、人事处组织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网上报名(1091014日)

按照职称评审要求个人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以及继续教育学时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原件扫描电子版;论文、工作报告、调研报告等须上传全文word电子版。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申报材料上报不全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630日,继续教育学时取得时间截至20231231日。

(二)单位初审(1015日—1021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相关申报参评条件及材料真伪负责,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符合评审条件;不符合填写规范;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各单位初审完成后汇总《申报人员花名册》《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一览表》(见附件3),统一于1022日前报人事处。

申报辅导员类由学生处负责初审、汇总和报送;其他类别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初审、汇总和报送。

(三)学术成果送审

申报高级职称需提交不少于两项的代表性学术成果(扫描电子版)进行送审,提交的学术成果必须隐去个人信息。送审采用ABC三级评定,两名及以上专家对学术成果评定为“C”的,送审不予通过。不通过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审核及公示

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将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审核完成后公示推荐人员职称评审材料。

(五)学科评议组评议

根据申报人学科专业情况,由涵盖若干相近或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评议组,负责鉴定申报人提交的能力业绩成果,组织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代表性成果的业绩答辩,给予赋分,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向评审会提供推荐意见。

(六)评审会评审及公示

组织召开职称评审会,评审会负责对学科评议组的推荐意见进行充分审议,对申报人员所有条件进行全面评审、综合评议,提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束后公示评审结果。

申报人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经评审会评审专家审核,质量不能代表申报层级水平的,不得通过职称评审。

(七)审定

公示期满院务会审定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提交材料目录

(一)单位提交

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一览表(电子版)

2.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申报人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提交

详见提交材料清单(附件2)。

四、其他

为确保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请申报人加入“新华学院2024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群”,申请入群时请备注本人真实姓名和申报类别、层次。

联系人:柳东霞    联系电话:2043030(内线:3030

附件:1.评审依据文件

2.提交材料清单

3.相关表格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08


附件: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