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 劳动法及司法解释
- 合同法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2]79号
-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288号)
-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318号)
-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320号)
-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316号)
关于做好2024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admin-rsc 发布时间:2024-10-16 阅读数:0
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4〕184号)、《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2023年修订)》(宁大新华院发〔2023〕72号)等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评审依据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2023年修订)》(宁大新华院发〔2023〕72号)。
(二)相关要求
1.正常申报
(1)任职年限
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分别取得副高级、中级任职资格满5年;硕士研究生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须取得初级任职资格满2年;本科学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取得初级任职资格满4年。
(2)继续教育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参加2024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须完成以下规定的继续教育:
①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审验近5年(2019—2023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5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9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00学时。
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审验近4年(2020—2023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7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240学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任职年限要求计算。
(3)年度考核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需为合格及以上。
(4)业绩成果界定
申报人选择申报的专业应与工作岗位和所学专业相匹配,提交的论文、科研成果等应与申报专业和岗位工作相一致,且各类能力业绩成果取得的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6月30日。申报人提交的能力业绩成果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由相关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5)师德师风审核
职称评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申报人所在教学单位组织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进行评鉴(非教学单位由本部门出据评鉴意见),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特殊申报
按照《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2023年修订)》(宁大新华院发〔2023〕72号)精神,符合评审条件的,直接在今年的职称评审中申报。
二、评审工作程序
2024年度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工作全程在“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一职称评审(http://222.75.70.73:8001/zcps/)”网上进行。学院职称评审按照个人申报、教学单位初审推荐、人事处组织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网上报名(10月9日—10月14日)
按照职称评审要求个人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以及继续教育学时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原件扫描电子版;论文、工作报告、调研报告等须上传全文word电子版。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申报材料上报不全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继续教育学时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单位初审(10月15日—10月21日)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相关申报参评条件及材料真伪负责,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评审条件;②不符合填写规范;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④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各单位初审完成后汇总《申报人员花名册》《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一览表》(见附件3),统一于10月22日前报人事处。
申报辅导员类由学生处负责初审、汇总和报送;其他类别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初审、汇总和报送。
(三)学术成果送审
申报高级职称需提交不少于两项的代表性学术成果(扫描电子版)进行送审,提交的学术成果必须隐去个人信息。送审采用A、B、C三级评定,两名及以上专家对学术成果评定为“C”的,送审不予通过。不通过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审核及公示
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将退回并告知申报人。审核完成后公示推荐人员职称评审材料。
(五)学科评议组评议
根据申报人学科专业情况,由涵盖若干相近或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评议组,负责鉴定申报人提交的能力业绩成果,组织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代表性成果的业绩答辩,给予赋分,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向评审会提供推荐意见。
(六)评审会评审及公示
组织召开职称评审会,评审会负责对学科评议组的推荐意见进行充分审议,对申报人员所有条件进行全面评审、综合评议,提出评审意见,评审结束后公示评审结果。
申报人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经评审会评审专家审核,质量不能代表申报层级水平的,不得通过职称评审。
(七)审定
公示期满院务会审定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提交材料目录
(一)单位提交
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一览表(电子版)
2.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申报人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提交
详见提交材料清单(附件2)。
四、其他
为确保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请申报人加入“新华学院2024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群”,申请入群时请备注本人真实姓名和申报类别、层次。
联系人:柳东霞 联系电话:2043030(内线:3030)
附件:1.评审依据文件
2.提交材料清单
3.相关表格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