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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等项目进行督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1-12  阅读数:1116

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学院2018年区级人才项目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人事处将于近期对2018年“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等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为保障督查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计划安排。

一、督查项目

一)“双师型教师实践锻炼计划”项目

根据项目工作要求申请双师型实践锻炼项目的教师必须按协议履行锻炼计划,各教学单位根据个人申请目标考核责任书安排中期检查,定期要求个人提交实践锻炼总结及学习报告,适当可安排实地考察、专题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

(二)“特聘教授”项目

“特聘教授岗位计划”是促进高水平学术交流合作的有效途径,相关教学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工作,聘前有协议,中期有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三)“双导师互聘”项目

双导师互聘计划项目管理考核由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聘用合同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

(四)“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根据项目工作要求,各相关教学单位必须监督选派教师按时到达指定学校参加进修访学。学期中间需要进行考核,以访学学校出具访学期间个人学习情况作为考核依据,一学期考核一次,一年考核两次。访学结束选派人员须提交访学总结和导师鉴定等材料,经审核达到访学目标者予以核发补助经费。

二、督查要求

希望各相关教学单位要加强过程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执行项目人员的工作情况,切实履行管理和考核职责,督促执行项目人员严格按照合同和考核目标责任书高质量完成工作和学习任务。对未能按要求履行职责,考核不达标者学院将如实上报教育厅,不予核拔资助经费。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14日—20日。本次督查在4个教学单位,(文法外语系、信息与计算机科学系、工程与应用科学系、经济与管理科学系)。

四、督查方式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首先进行自查,提交自查报告、听取项目督查情况、交流座谈。

 

 

 

                              人  事  处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