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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党总支工作职责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3-22 阅读数:232
党总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党建、学生日常管理和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学院党委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2)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宣传、思想政治教育、纪检监察、统战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党委、行政各项重大决定的贯彻执行。
(3)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学院特点,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发,制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积极支持配合系主任开展工作。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教师热情支持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确保教学、行政和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5)负责本单位党建工作,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认真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扎扎实实地抓好党总支的建设,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创新党总支的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工作,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与转正工作。
(6)负责本单位业余党校建设工作,按照学院党委制定的教学大纲,结合学生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定期举办业余党校培训班。
(7)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公布账目。
(8)领导本单位工会工作以及共青团和学生会等工作。
(9)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