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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工程与应用科学系2026届 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 gcx01 发布时间:2026-05-18 阅读数:0
为进一步推动我系学风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作用,提升我系育人质量,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我系决定开展工程与应用科学系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工程与应用科学系2026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方向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任何校纪处分。
3.学习勤奋,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连续三年获得综合奖学金或获得两次综合奖学金(其中一次为B等及以上);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无旷课现象;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在校期间有过军队服役经历、自愿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和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及基层乡镇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能参评工程与应用科学系优秀毕业生:
1.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的;
2.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3.有不及格课程的;
4.已获评学院优秀毕业生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破格参评优秀毕业生:
1.符合上述条件,且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组织的科技、文艺、体育等竞赛活动中获奖或有重大贡献的;
2.符合上述条件,且在舍己救人、抢险救灾、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及大型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
五、名额分配
合计 | 学生人数 | 应评人数 |
合计 | 588 | 18 |
六、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5日---5月30日
七、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评选流程
评选按照学生个人报名,系评选小组评选(系学办、教办),提交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流程进行。
(二)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切实保证评选质量。
2.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要与学生日常表现、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等情况切实结合。
3.纸质版推荐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5月30日报至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表彰
评选的优秀毕业生发放荣誉证书及纪念品。
附件: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
工程与应用科学系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