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编报预算资金月度使用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9-10 阅读数:611
关于编报预算资金月度使用计划的通知
为保障学院征地需要,确保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从2021年9月起,学院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现规定如下:
一、为使学院资金利用达到高效节约的目的,学院各项费用开支须做到事前有效控制,各系部每月依据年度预算编制《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1.各系部的费用支出,根据发生业务的轻重缓急情况编报《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2.课题项目单独列支资金使用计划;要求列明项目预算总额、已支出额、实施进度情况、月资金需求额。
3.采购资金支出根据年度计划结合当月工作进度对下月合同执行的预测安排作出“采购支出计划”。
资金使用系部按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购买物品名称,对应实施计划、合同、供应商、价格及数量、付款计划时间及最迟付款时间等。
4.资本性支出计划:凡属固定资产购置的,如办公设备等应参照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并手续完备后申报。
5.申报审批程序:《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报主管院领导审核签批后,按规定时间报计划统计财务处汇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各系部每月25日以前上报下月的资金使用计划(2021年9月的资金使用计划在本月15日前上报),以免影响款项的正常支付。
计划统计财务处
2021年9月9日